
还在搞“空转”、“走单”?国企领导廉洁从业新规+46号令双剑合璧:融资性贸易与虚假贸易零容忍,谁碰谁“下课”!
国企领导廉洁从业新规+46号令双剑合璧:融资性贸易与虚假贸易零容忍,谁碰谁“下课”!
融资性贸易与「空转」「走单」的识别标准、合规边界,以及国企的风险排查与处置。

国企领导廉洁从业新规+46号令双剑合璧:融资性贸易与虚假贸易零容忍,谁碰谁“下课”!

那个曾经被市场戏称为“油茅”却连续几年业绩“趴窝”的粮油巨头金龙鱼,终于在2025年交出了一份像样的成绩单。

通过代理业务、融资性贸易和虚假贸易,*ST立方在2021年至2023年间,硬生生把没有实质的“空气”吹成了近6亿元的营业收入。

现在大部分国企干贸易的通行准则是合规第一、风险第二、利润第三。所有业务必须有真实贸易背景、有完整货权流转、有清晰资金轨迹,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虚假循环等行为被全面禁止,一旦触碰就是终身追责。

上海二中院发布《2020-2024年涉融资性贸易案件审判白皮书》,通过梳理近五年审理的66件相关案件,深度剖析了此类案件的三大典型特征、司法裁判难点及风险防控对策,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司法指引。

结合国资委46号令的内容,今天给大家整理了一份"国企供应链公司高管,在融资性贸易业务中,需警惕的10大罪名"。

无论如何,参与托盘贸易,无论是否融资性贸易,都必须很谨慎,千万不要想着上下游是国企就可以放心。

在大宗贸易圈混的,估计都听过一种说法:民企跟国企供应链公司闹纠纷,实在没辙了就会反咬一口,说对方做的是融资性贸易,想以此赖掉欠款、规避责任。

那到底怎么干风控,才能尽量这些麻烦事?或者说即便出事了,自己有证据证明已尽职,可以实现免责?

警惕!现不少民企摸准国企怕被套上“融资性贸易”心理,反咬一口,让吐出之前合作的利润,真是有苦难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