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资委等4部门最新通知:明确“总额法”和“净额法”,警惕融资性贸易等业务通过伪造变造凭证、虚构交易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
国资委等4部门最新通知:明确“总额法”和“净额法”,警惕融资性贸易等业务通过伪造变造凭证、虚构交易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
融资性贸易与「空转」「走单」的识别标准、合规边界,以及国企的风险排查与处置。

国资委等4部门最新通知:明确“总额法”和“净额法”,警惕融资性贸易等业务通过伪造变造凭证、虚构交易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

国资委74号文:严禁中央企业开展各类虚假贸易业务,明确提出"十不准"

一些原来粗放发展的供应链公司开始深耕产业、回归主业、增加价值、市场化能力增强,同时也以平台角色让银行直接服务中小企业(姑且称为助融模式)。

坚守杠杆、风险底线,保障合规安全底线是基础。在此基础上,明确监管标准+重视供应链业务的价值+分类精细化监管,供应链金融才能可持续发展。

一文读懂|"融资性贸易"特征有哪些?国企供应链公司该如何规避相关风险?

为何国企供应链公司容易陷入融资性贸易?【国企供应链报告连载】。

对于市场上甚嚣尘上的“供应链金融就是融资性贸易的马甲”、“供应链金融=融资性贸易”的说法,让国企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始终无法放开手脚。 本文即从融资性贸易与供应链金融的区别入手,讨论国企该如何合规开展供应链金融。

7月3日,江苏舜天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并对相关高管进行了证券市场禁入处罚。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BA/CMPM项目兼职教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项目专家文健君老师从产业角度分析了供应链金融的实质、业务架构与风控逻辑以及融资性贸易及其和合规性问题、产融商业模式等。

近日,万联网联合多家单位于齐聚郑州举办了线下沙龙,针对国企供应链创新、搭建产业互联网平台、融资性贸易风险防范等话题展开专场交流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