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假国企骗了800万的货,起诉却被驳回,这原因及后果你必须知道!
给交易提供保障,不只是一份合同的事,更不是指望出事后的补救措施,还是要事前工作做扎实。

国际贸易学士 资深海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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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卓然,法学硕士,国际贸易学士,资深海商律师,现任职上海市汇盛(广州)律师事务所。专业领域:供应链金融、海事海商、国际贸易、国际仲裁、投资并购、跨境争议解决。曾先后任职于吉宝物流、马士基物流、韩进海运三家跨国航运及物流企业,以及中国顶级海事海商律师事务所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围绕实务操作、市场、法律不同领域专注物流业十三年,为多家世界级航运、物流企业,国内大型国有船厂及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多起跨境争议的解决,领域涉及英国、香港、巴拿马、印尼、韩国、柬埔寨、越南、孟加拉等,熟悉国际仲裁规则并曾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参加开庭。博客<A></A></A>http://blog.sina.com.cn/vta006,专注于海商法及供应链金融。

给交易提供保障,不只是一份合同的事,更不是指望出事后的补救措施,还是要事前工作做扎实。

今天我们来分享一起非常典型的融资性贸易案例,案件中的被告方国企作为交易链条中的通道方,因实际用资方没钱偿还,通道国企索性被实际出资方告上法庭,最终被判承担40%的补充赔偿责任。

无论如何,参与托盘贸易,无论是否融资性贸易,都必须很谨慎,千万不要想着上下游是国企就可以放心。

“中间人”对业务开发和促成有重要作用,但交易中不能完全依赖“中间人”,特别是传递合同文件这样重要的材料。

网上看到一篇文章,说有个国企供应链公司的一笔贸易被上级审计盯上,最后结论认定是融资性贸易,违规! 这里就有一个话题,托盘贸易到底是不是融资性贸易?

千万小心这条合同条款!一国企托盘贸易因“仲裁条款”踩雷,1个亿可能打水漂

大部分提起融资性贸易,往往会和钢铁、煤炭、粮食等日常司空见惯的大宗类货物贸易强关联,但我们最近发现,还有一个小众贸易品类,已成为融资性贸易的高发区——乙二醇。

干供应链贸易业务,要小心小心再小心。但现实中,不少国企供应链公司自认为自己是真实贸易,肯定不会被认定为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

当前大宗行业正处于下行周期,价格波动剧烈,市场需求疲软,风险事件频发,各种骗局层出不穷。本文结合谭卓然律师从业多年的实践经验,揭露5个在大宗商品贸易领域的骗局,给大家敲响警钟,帮大家在复杂市场中筑牢风险防线。

国企供应链公司在跟下游客户合作时, 下游客户盖章签字并确认收货了,但出纠纷时却否认收货,这情况下国企该如何应对?